五、自行負責各組桌面及水槽之清潔,未盡責者,一次扣總成績0.5分。
六、實驗報告抄襲者,該次報告成績/抄襲人數,遲交者該次報告成績×0.5;
遲交逾兩天成績以零分計。
七、儀器破損:填寫儀器領用單→交錢→持收據向助教領取儀器。
八、繳交報告時間:食科二A
(星期四
下午5點前)
食科二B(星期五
下午5點前)
物理系材料組
(星期四
下午5點前)
物理系光電組
(星期一 下午5點前)
九、整學期無違規記錄者另行加分。
十、實驗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,如超過時間尚未完成者,不予延長時間,
惟可以於學期結束前補做。